来源:www.3700.COm威尼斯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24年1月19日结束,为切实做好寒假前后各项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
1.期末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至19日,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做好考试组织保障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2.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阅卷工作并填写《考试分析报告》,本专科学生课程成绩于1月24日16:30之前录入系统,研究生课程成绩于考后两周之内录入系统,并按要求送交材料。(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3.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寒假留校学生审批、住宿安排、安全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责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留管部、各学院)
4.各学院、相关部门要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岁未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学期结束前对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深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合作处牵头对地方研究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保卫处、合作处、各学院)
5.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实验室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寒假期间使用备案制度和安全准入制度。经审批需继续运行的实验室要落实责任人,于1月12日前报国资处和保卫处备案,学生开展实验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国资处要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责任单位:国资处、保卫处、各学院)
6.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心理健康、禁毒反恐、反诈防骗、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道德法治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重点群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对有学业困难、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心理问题、情感困惑、家庭变故、基础疾病、校外住宿、在外实习实践等重点群体的安全隐患排查与研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风险,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宣传部、研工部、学工部、留管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二、寒假期间工作
7.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至2月25日,行政人员(含学院)自1月20日起转入寒假办公。党校办在工作日9:00-16:00,安排人员在南校区行政楼906室值班,办理盖章用印、文件处办、来访接待等事务。(责任单位:党校办、各部门、各学院)
8.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值班人员要加强校园巡查,及时接听来电、接收信息,及时处理应急事件,发现情况及时报告。茶山校区中层干部白天值班由党校办负责安排;夜间值班和全天巡逻由保卫处负责安排;学院路校区值班由继教学院负责安排;图书馆、资产公司自行安排值班。(责任单位:党校办、保卫处、图书馆、资产公司、继教学院)
9.各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在校培训管理工作。需要举办短期培训班的学院、部门,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党校办备案。活动秩序、活动合法性与学员安全由申办单位负责。需要安排教室、住宿、用餐等,应提前两周与教务处、学工部、国资处、后勤管理处联系,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内办班或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各申办单位)
10.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做好留校师生安全教育和饮食后勤服务等工作。高度重视留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为留校学生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和寒假做好保障。寒假期间如有教职工家属来校暂住(三天以上),请向保卫处备案(南校行政楼111B办公室),并办理流动人口申报登记手续。(责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留管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各学院)
11.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家校联动工作,共聚教育合力,共享信息资源。广泛发动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班主任等通过家访(或电话、网络工具等联络)等方式,深入开展家校沟通、重点群体跟踪,共同做好返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各学院、研工部、学工部、留管部)
12.各学院、相关单位要做好三位一体招生工作,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毕业班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质量调查前期工作,争取提高毕业生留温率。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调剂生源等工作,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组织工作。(责任单位:招就处、研工部、各学院)
13.后勤管理处要继续加强基建与维修等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管控以及工地施工人员管理,施工单位需将施工人员信息(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向保卫处备案。(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资产公司、保卫处)
14.相关单位要加强校内商铺管理,做好商铺寒假营业备案等工作。(责任单位:国资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15.离退休处协同党校办加强与老同志的联系,做好老同志春节慰问等工作。(责任单位:离退休处、党校办)
16.相关部门要做好学校主题主线谋划工作,提前准备学校2024年度重点项目推进计划,筹备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工作。(责任单位:党校办、组织部)
三、新学期开学工作
17.2月26日(星期一)开学报到、行政上班。2月27日(星期二)正式上课,各单位根据学校部署提前安排新学期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18.暂定2月26日(星期一)上午8:30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以上通知,请务必及时传达到全体师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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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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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寒假用印值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