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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教师援疆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8 浏览量:

各位教师:

为实施智力援疆,对口援建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的教学、科研、师资等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鼓励支持教师援助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85号)精神,结合省教育厅对口援建专业名额分配,现就做好选拔推荐汉语言文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教师援疆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

2人,汉语言文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各1人。

二、选派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坚定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创新意识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品行良好,清正廉洁。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地区工作。男性57周岁以下,女性52周岁以下,已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个别符合援疆岗位需求、个人援疆意愿强烈的教师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4.从事汉语言文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相关教学研究工作。

三、待遇与援疆工作时间

1.经自主申报、学院推荐、学校选拔,学校优先考虑派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赴疆开展援建工作;如无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参选,符合条件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在派出前由学校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待遇将按通知要求予以落实。

2.援疆教师在疆工作时间为3年,首次派出时间预计在2018年3月份前后,具体由省厅统一通知。

四、其他说明

1.已上交相关材料推荐人选,如申报材料有变动的,可在申报期内更新提交。

    2.如实填写《浙江省教育厅援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2018年1月29日上午11点前,将登记表、支撑材料交到1A510薛漫芝处,电子文档发送到薛漫芝邮箱xuemz@wzu.edu.cn,逾期不再接收。


    附件:1.关于鼓励支持教师援助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85号)

2.浙江省教育厅援疆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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